尊敬的付款人/捐款人,当您准备转账时,您应明确如下事项:


(一)您已经年满18周岁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该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支付行为。

(二)您在使用灵析产品时,应自行判断收款发起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否为有资格进行收款的主体,您应自行判断发起方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履约能力。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三)您认可,您已经充分阅读、了解收款发起方、收款方发起方的主体资质、发布的内容或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您认可您的支付行为完全出于自愿。

(四)您同意,您通过灵析,*.lingxi360.com (包括所有子域名)上发生的所有交易或支付,您不可撤销地授权由本公司按照制定的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本公司有权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商品、服务描述、物流信息、行为信息、账户相关信息等)。您确认,您使用灵析服务时,您仍应完全遵守本服务协议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及页面提示等。

(五)本公司特别提示:

您所转出的款项将进入收款发起方账户,或发起方指定的收款人的账户。基于此项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使用转账服务时, 您理解并接受: 

    1.  使用交易或转账服务是基于您对收款发起方与转账原因的充分了解, 一旦您选用转账服务进行转账, 您应当自行承担因您指示错误(失误)。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依照您指示的收款方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转账后, 即完成了当次服务的所有义务。对于收付款双方之间产生的关于当次转账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纠纷解决途径, 您应当自行处理相关的纠纷。

    2.  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微信支付、银联在线、Paypal)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在流转途中需要时间,本公司无法保障资金流转时间。

    3.  非经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收款发起方”是指发起收费项目的收款的主体,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活动、销售商品或服务、众筹、募款,系实际收款的支配方。“收款方”是指您的资金所汇入的账户方,收款方既可以是收款发起方,也可以是收款发起方指定的第三方。

    4.  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亦不是收款方。因此事实上无法提供退款服务,您的款项一旦转出,将不可通过本公司撤销,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收款发起方或收款方联系沟通。

    5.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有权随时对本协议条款进行调整,无需单独通知您,请您在转款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

(六)您同意:

    1.  本公司仅对灵析官网(*.lingxi360.com)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2.  您因交易或转账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您与收款发起方承担。 

    3.  本公司不对交易标的及本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本服务符合您的需求。 

    (2)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您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符合您的期望。 

    (4)您经由本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之下载而导致您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您应负完全责任。 

    (5)您自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本服务之保证。

    (6)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7)您充分知晓并同意本公司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手方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并不得以此来主张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除本公司另有规定或另行同意外,您对本公司的委托及向本公司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销。 


鸿儒论道148期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中小银行转型与发展(王刚主讲)

2019年07月21日 (周日) 14:00 — 17:00
上海 上海市 浦东新区
¥9.9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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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中小银行转型与发展

时间:2019年7月21日(周日14:00-17:00

备注:报名成功后,我们将在活动前2日通过邮件、短信告知参会地点。本次活动不支持退款。

背景简介:

2019年2月22日,中央政治局专门围绕完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开展集体学习。本次会议首次提出要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未来中国金融改革的方向标,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整体思路要从优化金融结构入手,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体,自然也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点。

2019年5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此次接管是20年以来监管再度出手整治问题银行,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包商银行事件有其特殊性,同时也反映了部分中小银行共同存在的问题。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特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银行室副主任王刚先生做客鸿儒论道,探讨中小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压力以及存在的风险,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中小银行的转型与发展。


演讲嘉宾:

王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金融监管、风险管理、金融法等。先后多次讲解CFA、FM、CCRA的培训课程,并曾担任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主办的金融理財师(AFP)项目的培训讲师,为众多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方面的专业培训。

1998-2002年在天津银行总行从事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期间负责设计全行内部控制监督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并负责对67家分支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2009年-2010年任教于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2010-2014年就职于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参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金稳定理事会相关多个工作组的研究,负责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参加银监会审慎监管框架实施工作组和国际新监管标准工作组研究工作,参与利率市场化研究小组研究工作,对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程有较为深入的了解;2014年至今就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2017年1月任银行研究室副主任,2018年9月评为研究员。


主办单位: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学术支持:

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   


特别支持:

香港东英金融集团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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