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付款人/捐款人,当您准备转账时,您应明确如下事项:


(一)您已经年满18周岁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该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支付行为。

(二)您在使用灵析产品时,应自行判断收款发起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否为有资格进行收款的主体,您应自行判断发起方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履约能力。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三)您认可,您已经充分阅读、了解收款发起方、收款方发起方的主体资质、发布的内容或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您认可您的支付行为完全出于自愿。

(四)您同意,您通过灵析,*.lingxi360.com (包括所有子域名)上发生的所有交易或支付,您不可撤销地授权由本公司按照制定的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本公司有权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商品、服务描述、物流信息、行为信息、账户相关信息等)。您确认,您使用灵析服务时,您仍应完全遵守本服务协议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及页面提示等。

(五)本公司特别提示:

您所转出的款项将进入收款发起方账户,或发起方指定的收款人的账户。基于此项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使用转账服务时, 您理解并接受: 

    1.  使用交易或转账服务是基于您对收款发起方与转账原因的充分了解, 一旦您选用转账服务进行转账, 您应当自行承担因您指示错误(失误)。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依照您指示的收款方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转账后, 即完成了当次服务的所有义务。对于收付款双方之间产生的关于当次转账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纠纷解决途径, 您应当自行处理相关的纠纷。

    2.  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微信支付、银联在线、Paypal)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在流转途中需要时间,本公司无法保障资金流转时间。

    3.  非经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收款发起方”是指发起收费项目的收款的主体,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活动、销售商品或服务、众筹、募款,系实际收款的支配方。“收款方”是指您的资金所汇入的账户方,收款方既可以是收款发起方,也可以是收款发起方指定的第三方。

    4.  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亦不是收款方。因此事实上无法提供退款服务,您的款项一旦转出,将不可通过本公司撤销,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收款发起方或收款方联系沟通。

    5.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有权随时对本协议条款进行调整,无需单独通知您,请您在转款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

(六)您同意:

    1.  本公司仅对灵析官网(*.lingxi360.com)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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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7)您充分知晓并同意本公司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手方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并不得以此来主张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除本公司另有规定或另行同意外,您对本公司的委托及向本公司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销。 


预报名·鸿儒论道第128期 | 国家治理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

2018年07月24日 (周二) 16:45 — 07月25日 (周三) 17:00
上海 上海市 浦东新区
¥9.9 ~ 800
已经报名的人 56 / 200
刘光明
刘光明
湉湉
陆湉湉
思宇
段思宇
维维
孙维维
邹臻杰
邹臻杰
齐霞
齐霞
戴强
戴强
张学庆
张学庆
沈唯杰
沈唯杰
陈文伯
陈文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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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家治理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

时间2018年7月25日(周三)14:00-17:00

主讲钟瑞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地点上海浦东。因座位有限,活动采取“预报名-筛选机制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4日12:00经审核筛选后,我们将在活动前2日对获得参会席位的朋友发送邮件、短信邀请。请您理解并尽快报名。


内容介绍

个人所得税一向被赋予调节收入分配的重任,但现有的分类征收、代扣代缴,则与这一目的相去甚远。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案,宣布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转型。这一改革,是否能增强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设立专项扣除,是否能实现中央提出的“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的要求?

本期鸿儒论道主讲人钟瑞庆博士认为,答案恐怕都是否定的。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事关每个人的钱袋子,其实质目标究竟重在缩小收入差距还是筹措财政收入,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效果与成败。如果个税改革不仅无法缩小收入差距,反而会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甚至有可能会遏制创新,则会与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相悖。未来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应从国家治理模式的视角下重新反思。


主讲人介绍

钟瑞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会计学学士、会计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法、金融法和法律经济学,曾在《中外法学》、《管理世界》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钟瑞庆博士擅长从交叉学科的视野看待问题,尤其强调从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角度看待中国的具体问题,他最近的研究成果,专著《中国科层法的转型与经济增长——中国式道路的法学视角考察》即将交付出版。他与钟伟锋合作的最新论文"Political Institutions and the Governmental Burden on Businesses," 2018年5月发表于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JITE)。这些研究成果都旨在说明,中国的国家治理模式与他国不同,认识中国国家治理模式,有助于理解包括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具体问题的发展方向。



主办方:

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特别支持:

香港东英金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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